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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西安文理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8    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专任在岗教师。已获得省级及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及原则

(1)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须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12年以上(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12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或在我校从事12年以上教学工作。

22022-2024年完成本科学生实际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00学时/年,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8学时/年,主讲过2门及以上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

3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程的优秀教师。

三、申报材料

1)《西安文理学院教学名师奖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及支撑材料一份

2)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具体包括:

① 个人简介,500字左右;

② 名师心得,500字左右;

③ 彩色数码照片(实训实习基地工作照片、与学生互动工作照片),像素为300万以上,横竖各三张;

材料要求:个人简介、名师心得以一个电子文档(WORD)提交,并以本人名字为文档名(人名.DOC)。照片以JPG格式提交,以本人中文名字为文件名(人名.JPG)。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择优推荐并公示后上报学校。

2. 学校组织专家依照《西安文理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管理办法》《西安文理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进行评审,经公示、报校领导批准后,确定校级教学名师奖表彰人选。

3. 请各学院919日(周)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高婷婷     联系电话:88269391

附件

1. 西安文理学院教学名师奖推荐表

2. 西安文理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3. 西安文理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4. 西安文理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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