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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关于围绕西安市秦创原梧桐树科转行动开展校内科技副总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5    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支持企业从高校、科研院所选聘“科技副总”工作指引》(陕科办发〔2025〕25号),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推动科技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企业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全校公开遴选科技副总人选,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重点

围绕学校重点发展领域及对外服务方向,重点从以下领域遴选: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相关学科领域;现代农业、乡村振兴相关技术研发与推广领域;文化创意、旅游管理等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学科领域;其他符合西安市现代产业体系和产业发展重点的领域;其他企业需求挖掘、高校项目库建设、产业规划等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及蓝田高质量发展研究院重点支持方向。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基本条件

担任科技副总的教职工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政治素质良好,拥护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无不良信用记录

2.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生导师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位,须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

3. 优先支持40周岁(含)以下青年人才,以促进青年科技人才发展

4. 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中的成员;符合秦创原梧桐树科转专员或省、市认定技术经理人资格或产业链博士服务团团长等人员;主持过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被西安市科技计划遴选为“科学家+工程师团队的成员”;近三年参与过科研项目或拥有可转化的科技成果,具备服务企业或地方发展的技术能力。

5. 承诺在聘期内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协助对接单位完成技术研发、项目申报、人才培养等任务。

三、 职责要求

“科技副总”服务企业期间应履行以下职责。

1. 帮助企业制定创新规划,梳理企业创新需求,完善企业创新组织管理机制,为企业技术创新等提供咨询建议并给予相应的技术支撑。

2. 帮助企业针对关键技术难题开展联合研究攻关、研发新产品等,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深度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在企业落地转化。

3. 帮助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引导培养创新人才和团队,开展技术培训,推动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4. 聘任期限一般不少于 2 年。原则上科技副总”每年在企业累计工作或提供服务时间不少于 3 个月,具体以双方约定为准。

四、支持政策

1. 项目周期3年,入选后,学校提供1-2万元启动经费,用于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并遴选推荐至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争取省级支持。项目采用赛马制,科研处组织专家每年进行一次项目评审,对于评价优秀的项目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科研经费后补助支持;对于申报成功省市“科学家+工程师”项目的团队予以奖励。

2. 任职科技副总期间,其在接收企业的工作业绩以及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的业绩依据《西安文理学院专业技术评审办法可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3. 项目入选者,在各类科技项目申报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五、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填写《西安文理学院科技副总项目申报表》,并附科研成果证明、合作意向书等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报送至科研处。

(二)学校评审

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考察申报人科研能力、成果转化潜力及对接需求匹配度。

市级推荐

学校向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候选人,由其审核并遴选纳入省级需求清单。

)公示聘任

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立项,为期3年。

职责任务

1.对接秦创原梧桐树科转行动及蓝田高质量发展研究院,推动学校科技成果在相关领域转化应用。

2.协助企业或地方政府解决技术难题,参与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与实施。

3.牵头或参与建立科研平台、产业联盟,促进校企资源共享。

4.每年向学校提交成果转化工作报告,接受考核评估。

七、结题基本要求:

1.挖掘企业需求20项以上。

2.聘期结束签订技术合同10万元以上,并到账50%。

八、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西安文理学院科技副总申报表》、科研成果证明、合作意向书(如有)等;

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17:00前,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成果与技术转移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8378728@qq.com。

九、其他要求

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确保推荐质量;申报人应如实填写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科研处联系人:张松昌、种鸽子、刘立焱,联系电话:13709273365,15686066086,029-8827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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